4名聯合國人權專家促港府無罪釋放黎智英 港府堅決反對指不符事實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普遍定期審議工作組會議正在瑞士日內瓦舉行。4名聯合國專家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審議中國人權狀况前夕發表聲明,呼籲港府立即釋放涉觸犯《香港國安法》被控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並撤銷其所有控罪。而英國代表亦在人權理事會會議上促請港府釋放黎智英。擔任中國代表團副團長的政務司長陳國基表示,倡議違法者毋須受到法律制裁,猶如給予「犯法特權」,違反法治精神。

四名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特別報告專員發表聲明,要求港府立即釋放及撤銷對黎智英的起訴。
四名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特別報告專員發表聲明,要求港府立即釋放及撤銷對黎智英的起訴。
陳國基(左二)出席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普遍定期審議工作組會議。(政府新聞處)
陳國基(左二)出席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普遍定期審議工作組會議。(政府新聞處)

4名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特別報告員在表聲明中稱,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過去幾年被捕、被拘留和一系列刑事訴訟,似乎與他批評中國政府和支持香港特區民主直接相關,要求香港政府立即釋放他,並撤銷針對他的所有起訴。聲明更指,「我們對黎智英的言論自由、和平集會和結社自由以及他獲得公平審判的權利的多重嚴重侵犯感到震驚,包括他被拒與他自己選擇的律師會面,以及由政府親自挑選法官。」

此外,聲明讚賞香港特區政府前兩次的公開回應,考慮持續與港府對話。但就提到不應濫用附帶刑事制裁的國家安全立法,來對付行使言論、結社及和平集會自由權利的人士,同時不應透過逮捕和拘留來剝奪上述人士的人身自由,聲明並表示,「我們在《香港國安法》頒布之前就表達了我們的擔憂,並將繼續這樣做,因為我們認為它不符合國際法律義務。」

政府發言人回應表示,堅決反對該4名專家不符事實的言論,稱特別報告員應公正和客觀履職,並尊重香港獨立司法權,防止有人違背國家主權平等和不干涉原則的精神,濫用聯合國機制干預正在進行的司法程序。

另外,英國代表亦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議上,提出促請香港特區釋放本身是英國國民的黎智英。陳國基就不點名回應指,任何人都不應評論或干預正在進行的法律訴訟,重申法官會獨立地裁決。陳國基更批評,倡議某些人或組織毋須就違法行為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犯法特權,有違法治精神。

陳國基強調,每個國家都會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這既是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和責任,也是國際慣例。事實上,就維護國家安全進行本地立法是我們的憲制責任,在進行立法工作時會兼顧《基本法》條文,包括有關保障人權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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